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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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需要尽可能多地收集能证明你和公司在同一时期都在公司工作,并且关于薪资报酬有明确约定的相关凭证,比如员工证件、出勤记录、工资清单、工作电子邮件等等。然后,你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督促公司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或者,你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除了追讨被拖欠的工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期的双倍工资差额。

当您与所在企业签署的劳工合同业已抵达终止的终点线之际,且该企业未曾就更新后的协议事项与您进行进一步商榷时,尽管您依旧维持着正常的工作状态,但此时您是完全具备向相关企业提出赔偿诉求的合法权利的。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期满之后,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与之达成新的协议,则此行为并非明显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然而,如果决定不再续签,那么用人单位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关于这方面具体的经济赔偿金金额,根据规定是每劳作满一年就得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这是不合法的。你想想,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这是他们的权益。要是雇主没和员工签劳动合同,那就是违法了。要是员工想离开,雇主也不能因为没签合同就不给人家工资,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所以,雇主有责任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长和工作量,给人家发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工厂也没有盖章,这样的行为通常会被认为是不符合规定的,会影响到劳动关系的确认和权益的保护。不过呢,我们可以通过工资单、工作证、制服、出勤记录、同事证词这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实际上的劳动关系,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的权益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