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
工伤后,单位要在事故发生或被诊断为
职业病30日内,向
社保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特殊情况经同意,申请时间可延长。
若单位未按时申请,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
2.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
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认定。
3.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报销,具体时间按当地社保规定来。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工作时不幸受伤。公司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未申请延长时限。小朱在受伤半年后,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小朱去报销医药费时,与公司就费用负担问题产生争议,公司认为应由社保承担,小朱则认为公司未按时申请,费用该公司负担。
案情分析:1、依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本案中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也未申请延长,不符合规定。
2、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
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所以小朱在此期间的工伤医药费应由公司承担,而非公司所认为的由社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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