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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签订有期的吗

时间:2025.07.24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395人
律师解析:
1.第四次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无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续订时,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签固定期限合同,都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2.若劳动者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拒绝,应自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之日起,每月付劳动者二倍工资
3.第四次签合同时,劳动者有权选择不签固定期限合同,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单位工作,已连续签订了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第四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小朱向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单位拒绝了小朱的要求,仍坚持与小朱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小朱已连续签订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2、用人单位拒绝与小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需向小朱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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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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