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工伤保险认定方面,对于下班途中的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个固定的时长。
认定下班途中
工伤,要满足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这两个要素。
其中,合理时间的判断通常要综合考虑正常下班流程以及路线所需的时长。
举例来说,员工正常下班打卡之后,按照从单位到住所的常规通勤方式和路线所花费的时间,一般会被认为是合理时间。
要是在途中因为交通拥堵、道路临时
管制等客观合理的原因,导致花费的时间有所延长,这种情况下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合理时间。
然而,如果员工下班后先去了其他地方,并且逗留了较长时间,之后才前往住所,那么这段途中的时间就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合理的下班途中时间。
所以,关键在于是否遵循了正常下班的合理逻辑和时长。
对于下班途中时间的认定,不能一概而论,必须综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这样才能确定是否符合下班途中认定工伤的条件。
案情回顾:小朱在单位正常下班打卡后,平时回家通勤时间大约30分钟。某天,小朱下班后先去商场购物逗留了2个小时,之后在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小朱认为自己是在下班途中受伤,应认定为工伤;而单位则认为小朱下班后去商场逗留很久,不符合下班途中认定工伤的合理时间要求。
案情分析:1、下班途中认定工伤需符合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两个要素。合理时间基于正常下班流程及路线所需时长综合判断。小朱平时通勤30分钟,此次却在商场逗留2小时,超出了正常下班所需时间。
2、若下班后去其他地方逗留很久再前往住所,途中时间可能不被认定为合理下班途中时间。本案中,小朱先去商场购物逗留,未遵循正常下班的合理逻辑和时长,因此其主张认定工伤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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