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若用人
单位拖欠工资,
劳动者可随时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为由
被迫离职并要求
经济补偿。
为保障自身权益,要收集
工资支付记录、聊天记录等
证据,证实单位存在
拖欠工资行为。
(二)向单位发送书面通知,明确说明离职原因是拖欠工资。
(三)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时常拖欠工资。小朱工作一年半后,公司又
拖欠了两个月工资,小朱想以此为由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公司认为法律未明确规定拖欠几个月工资劳动者可被迫离职,小朱不能以此离职并索要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无论
公司拖欠工资时间长短,只要构成未及时足额支付,小朱就有权以单位此
违法行为为由提出被迫离职。
2、小朱工作一年半,经济补偿应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即小朱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过小朱需注意收集工资支付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且应向单位发送书面通知说明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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