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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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主动离职一般不符合申领失业救济金的条件。失业救济金,即失业保险金,旨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是对因失业而丧失工资收入的一种暂时性替代补偿。但主动离职往往被视为个人选择,不符合失业的定义。因此,通常无法申领失业保险金。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主动辞职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主动离职的三期员工不能领失业金,三期主要指的是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女职工,正常情况下女职工主动离职的,不符合领失业金的要求,领失业金最基本的要求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比如怀孕期间被公司单方面辞退的,同时还要满足其他领取要求。

主动离职领取失业金的办法是不存在的,因为失业金的发放要求是劳动者失业不是出于本人的意愿。但是如果是劳动者主动离职的,此时就说明劳动者失去这份工作,是劳动者自己的意愿,所以不符合法定的失业金的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主动离职后是不可以去领取失业补贴金的,因为是员工自愿主动辞职的,不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离职的公司没有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也是劳动者本人自愿离职,那么是不符合失业金领取的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