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不服
工伤认定上诉属正常行使权利,若无额外损失,通常无法要求
赔偿。
2.若公司上诉致你产生额外费用,如
交通费、
误工费等,且能证明与上诉有直接因果关系,可后续主张赔偿。
3.工伤赔偿主要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认定和鉴定结果明确后,可依法要求公司支付赔偿,公司拒付可
申请仲裁。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
工伤。
其所在公司不服该工伤认定,遂提起上诉。
小朱认为公司上诉是故意拖延时间,给自己造成了额外的交通费和误工费损失,要求公司赔偿。
公司则认为上诉是正常行使
诉讼权利,不应承担
赔偿责任。
案情分析:1、公司上诉是正常行使诉讼权利,若无额外损失,通常不能要求赔偿。
但本案中小朱主张有额外费用支出,若能证明这些损失与公司上诉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则可主张赔偿。
2、工伤赔偿主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
待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明确后,小朱可依法要求公司按规定支付工伤赔偿,如
医疗费、
停工留薪期工资、
伤残补助金等。
若公司拒不支付,小朱可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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