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
工伤治疗后伤情稳定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或
停工留薪期满,要做
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12个月,严重特殊情况经市级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不超12个月。
2.申请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
近亲属向市级鉴定委员会提出,要提供
工伤认定决定和医疗资料。
3.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60日内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职工,在工作中不幸发生工伤。
治疗一段时间后,伤情相对稳定但出现了残疾,影响到了他的劳动能力。
小朱认为自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而用人单位却觉得停工留薪期还未结束,不应现在申请。
小朱遂准备自行申请,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不超12个月。
小朱伤情稳定且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有权利申请鉴定。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资料。
鉴定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小朱可按此规定自行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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