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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未转正辞职要付违约金吗

时间:2025.05.24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881人
律师解析:
1.一般工作未转正辞职,无需支付违约金
试用期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权利,提前三天告知单位就行。
2.特殊情况:
一是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且签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按约定付违约金,金额不超培训费用。
二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需付违约金。
3.除以上两种情况,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案情回顾:

小许入职一家公司尚在试用期,因个人发展规划想辞职。
公司却要求小许支付违约金,声称这是公司规定。
小许认为自己处于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即可离职,不应支付违约金。
双方就小许未转正辞职是否需支付违约金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便可,无需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小许处于试用期,若不存在特殊情形,其主张合理。
2、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订立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需支付违约金。
但本案中未提及存在这两种特殊情况,所以公司要求小许支付违约金缺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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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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