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休养时,
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
职工因工受伤或患
职业病需停工治疗,在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的,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12个月。
3.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时受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
用人单位在小许工伤休养期间,仅发放了部分工资。
小许认为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全额发放,而用人单位则称需等评定伤残等级后再确定。
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小许停工留薪期已过10个月,伤情较为严重,后续仍需治疗。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所以用人单位仅发放部分工资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全额发放。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小许停工留薪期未超12个月,且伤情严重,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
在评定伤残等级前,用人单位应按原待遇支付工资。
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若小许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若小许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用人单位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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