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
工伤保险,大部分
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像医疗康复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用人单位则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部分
伤残津贴等。
2.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职工
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费用。
若其不支付,先由工伤保险基金垫付,再由用人单位偿还;若不偿还,
社保经办机构会追偿。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公司职工,在工作中不幸受伤,经认定为工伤。
该公司为小许缴纳了工伤保险,小许治疗工伤产生了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且在停工留薪期内无法正常工作。
公司认为治疗和康复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而小许觉得公司也应分担部分。
同时,小许要求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公司依法为小许缴纳了工伤保险,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大部分赔偿项目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所以公司认为治疗和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是合理的。
2、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小许要求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是合法的,公司拖延支付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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