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劳动
仲裁时,有不少材料可以当作证明。
具体如下:
1.
劳动合同:
这是关键
证据,能直接证明你和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以及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
2.
工资支付凭证:
像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能证明单位给你发工资的情况。
3.考勤记录:
可以体现你在单位的出勤状况。
4.工作证、工作服等:
能表明你是单位员工,在该单位工作。
5.同事
证言:
有一定的证明作用,但需要其他证据来佐证。
6.其他材料:
社保缴纳记录、
离职证明、
加班审批单等,也能为劳动仲裁提供有力支持。
当事人要尽量收集能直接或间接证明劳动关系、与
劳动争议相关事实的各类材料,这样才能在仲裁中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证据都必须真实、合法,并且与争议事项有关联。
只有这样,证据才能在劳动仲裁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后与公司产生
劳动纠纷,遂
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却否认与小朱存在劳动关系。小朱为证明劳动关系,提供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同时请同事小李出具了证言。公司质疑这些证据的真实性与关联性,双方围绕证据能否证明劳动关系展开激烈争议。
案情分析:1、劳动合同是关键证据,能直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及
权利义务,小朱提供的劳动合同若真实合法,可有力证明其主张。
2、工资条可证明工资发放情况,结合工作证能进一步表明小朱员工身份及在单位工作。同事证言虽有一定证明力,但需其他证据佐证,小朱需确
保证据真实、合法且与争议事项有关联,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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