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认定有申请时限和材料补齐要求。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1.单位申请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规定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所在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要是有特殊情况,经
社保部门同意,申请时间可适当延长。
2.职工等申请时限:
若用人单位没按规定申请,
工伤职工、其
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3.材料补齐要求:
若申请材料不完整,社保部门会让申请人在15天内补齐。
要是
逾期没补齐,可能影响工伤认定进度。
所以大家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这样才能让工伤认定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时受伤,其所在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在受伤后半年自行
申请工伤认定,提交材料时却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告知材料不完整,要求其在15日内补齐。但小朱未重视,逾期未补齐材料,导致工伤认定进程受阻,小朱认为不应影响认定,与社保部门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规定,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小朱自行申请符合规定。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申请人在15日内补齐材料合理合法,小朱逾期未补齐,按照规定可能影响工伤认定进程,其认为不应影响认定的主张缺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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