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很多人觉得,只要给了
加班费,就能随意让员工
加班,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从法律层面讲,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要和工会、
劳动者协商。
一般情况下,每天加班不能超过1小时。
要是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也得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进行,每天最多延长3小时,每个月累计不能超过36小时。
支付加班费只是对员工加班的一种补偿方式,不能因为给了钱,就不遵守合法的加班协商流程和时间限制。
如果用人单位随意安排加班,不遵循这些规定,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改正,还可能对其处以罚款。
所以,用人单位不能以为给了加班费,就可以随意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限制来执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案情回顾:小许所在的公司业务繁忙,为赶工期,公司在未与工会和小许协商的情况下,要求小许每日加班3小时以上,且连续加班一个月,总加班时长远超36小时。公司虽支付了加班费,但小许认为公司随意安排加班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于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
案情分析:1、依据《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且有每日及每月加班时长限制。该公司未进行协商且超过法定加班时长,即使支付加班费,也违反了法定程序和时间限制。
2、公司此行为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等
处罚,因为不能以支付加班费为由规避合法的加班协商及时间限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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