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当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其所在单位需在一定时间内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1.申请时间要求
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30天的计算起始日,是事故伤害发生当日,或者职业病被诊断、鉴定的当日。
计算时按自然日算,周末和
法定节假日都包含在内。
若申请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等休息日,那么以休息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作为截止日。
2.
逾期后果
若用人单位未在30天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
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将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3.特殊情况处理
不过,要是遇到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后,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公司员工,在工作时不幸受伤。公司本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公司认为这30天不应包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小许要求公司承担在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30天的计算起始日为事故伤害发生当日,按自然日计算,包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若最后一天是休息日,以休息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截止日。该公司对时间计算理解有误。
2、因公司未在30天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应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所以小许要求合理,公司应承担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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