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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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后,将在次月生效,因此停缴工伤保险也还是在次月失效。因此,工伤保险停缴后,次月自动报停。工伤保险属于一种只有用人单位承担费用的社会保险制度,因此单位就不能要求职工也承担部分工伤保险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享受原工资福利,期限通常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评定伤残后享受相应待遇,期满后仍需治疗者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欠费后,次月起自动停保。用人单位需独自承担工伤保险费用,员工无需分担。工伤发生后,需先申请工伤认定,再根据鉴定期确定保险待遇。请用人单位按时缴费,确保员工权益。

工伤保险欠费后,次月起自动停保。用人单位需独自承担工伤保险费用,员工无需分担。工伤发生后,需先申请工伤认定,再根据鉴定期确定保险待遇。请用人单位按时缴费,确保员工权益。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什么样的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