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补偿金的计算需依据《
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不同加班情形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1.工作日加班:
若用人单位安排
劳动者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需支付不低于
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具体计算时,先将
月工资基数除以21.75天,得到日平均工资,再除以8小时,算出每小时工资。
最后用每小时工资乘以加班小时数,再乘以150%,得出
加班工资,公式为:
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150%。
2.休息日加班:
当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无法安排补休时,用人单位要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计算时,用月工资基数除以21.75天,得到日平均工资,再乘以加班天数和200%,公式为:
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加班天数×200%。
3.法定休假日加班: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计算方法与休息日类似,公式为:
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加班天数×300%。
其中,月工资基数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案情回顾:小许在某公司工作,公司在不同时段安排小许加班。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多次,休息日也安排小许加班且未安排补休,法定休假日同样安排小许工作。然而,公司支付的加班补偿金与小许认为应得的数额存在差异。小许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计算,觉得公司支付过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劳动法》规定,工作日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计算公式为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150%;休息日加班且不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公式为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加班天数×200%;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即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加班天数×300%。
2、月工资基数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公司应按此规定准确计算并支付小许加班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