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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可以向发包方要工资吗

时间:2025.05.11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165人
律师解析:
1.核心情况说明
农民工在特定情形下可向发包方索要工资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若存在工资拖欠问题,农民工有追讨途径。
2.未拨付工程款致拖欠情况
当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是因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时,农民工可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
比如,某项目建设单位未按时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拨款,施工总承包单位下属的分包单位没钱给农民工发工资,此时农民工就可要求相关方垫付。
3.分包、发包主体不合法情况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进而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清偿。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造成工资拖欠的,由建设单位清偿。
4.总结
总之,只要符合上述情况,农民工就有权向发包方追讨工资,这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何等农民工受雇于分包单位在某建设项目工作。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却拖欠他们工资。调查发现,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拨付工程款,导致分包单位资金不足无法支付工资。此外,施工总承包单位还曾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个人小胡,小胡也拖欠了部分农民工工资。小何等农民工遂向发包方追讨工资。

案情分析:

1、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因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致使分包单位拖欠工资,小何等农民工有权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
2、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个人导致拖欠工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该部分拖欠工资。所以小何等农民工向发包方追讨工资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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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琪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杨琪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民商事争议解决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杨琪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专业娴熟,思维敏捷、逻辑清晰,擅长各类法律文书撰写与案件办理,办案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善于运用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曾为知名教育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追回超600万元著作权赔偿款,并定制系统化维权方案,实务能力突出。 杨琪律师始终以专业、专心、务实高效为服务宗旨,耐心沟通、恪守诚信,深得当事人信任与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因日常需出庭、赴办案机关及看守所处理案件,若咨询紧急,建议直接电话沟通,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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