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单位要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保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
工伤职工、
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申请。
即单位通常30日报备,特殊可延;
职工一方1年内能申请。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在工作中不幸发生事故受伤。公司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且未说明有特殊情况。小朱认为公司未履行义务,而公司称近期事务繁忙才未及时申请。小朱在事故发生后8个月时,自行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引发与公司关于申请时间及责任的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申请且无特殊情况说明,存在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问题。
2、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在事故发生8个月时提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其申请应得到受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