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确诊
职业病,单位需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保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特殊情况经社保部门同意,申请时间可延长。
2.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职工、
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部门申请。
3.超期申请可能无法认定
工伤,自身权益就难保障了。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在工作时不慎受伤。公司以事务繁忙为由,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未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延长申请时限。小朱受伤后行动不便,一直等着公司处理,等过了1年才想起自己申请,此时小朱能否被认定为工伤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申请,也未申请延长,存在不作为情况。
2、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超过了1年的规定期限才申请,可能无法被认定为工伤,其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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