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单位
申请工伤认定的规定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出现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有责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
若存在特殊情况,单位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职工等申请工伤认定的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本人、其
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申请时限总结
综上,工伤认定申请的最晚时限,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时不慎受伤。公司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认为公司有义务及时申请,而公司称有特殊情况,想延长申请时限但未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小朱担心超过申请期限无法认定工伤,于是在事故发生8个月后,自行准备材料打算申请工伤认定,公司却以超过公司内部规定时间为由阻拦。
案情分析: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该公司未按规定申请,且未获同意延长,存在违规。
2、工伤职工小朱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有权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公司内部规定不能对抗法律规定,小朱申请未超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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