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注销后,
劳动者主张
工伤保险待遇可通过以下办法:
1.公司注销前参保但欠费:
如果公司在注销前已参加工伤保险,不过存在欠费情况,劳动者可要求
社保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相关待遇。
社保机构在支付后,会依法向公司进行追偿,以保障基金的合理使用。
2.公司注销后仍有财产:
若公司注销后仍遗留有财产,劳动者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以公司的剩余财产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3.公司未经依法
清算注销:
要是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了
注销登记,作为
债权人的劳动者,可主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
董事和
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对
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这里的
债务包含工伤保险待遇。
总之,即便公司注销,劳动者依然可以依据这些途径,依法主张自己应得的工伤保险待遇。
案情回顾:小朱在小李公司工作时遭遇
工伤,但公司在小朱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前注销。小朱发现公司注销前参加了工伤保险却欠费,且公司注销后还有部分财产。此外,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了注销登记。小朱不知该如何主张自己的工伤保险待遇,与小李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因公司注销前已参加工伤保险且欠费,小朱可要求社保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社保机构会向公司追偿。
2、鉴于公司注销后仍有财产,小朱能
向法院起诉,要求以公司财产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3、由于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小朱作为债权人可主张小李等股东对公司包括工伤保险待遇在内的
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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