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撤销劳动
仲裁调解书并非易事,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
按照法律规定,若能拿出
证据证明调解过程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
当事人才可以申请撤销。
以下这些情况都属于可申请撤销的范畴:
一方采用
欺诈、
胁迫的手段,迫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本身显失公平等。
当事人若要申请撤销,需在收到调解书那天起三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具体情况进行审查。
如果经审理认定符合撤销条件,法院会裁定撤销该调解书。
一旦调解书被撤销,原劳动争议
仲裁案件将接着继续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重新通过
仲裁程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申请撤销时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诉求,要是
证据不足,很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案情回顾:小朱与所在公司就
劳动纠纷达成劳动
仲裁调解书。但小朱认为公司在调解过程中存在
欺诈行为,致使自己非自愿达成该调解协议。小朱觉得协议显失公平,损害了自身权益。在收到调解书后的第20天,小朱向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劳动仲裁调解书。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撤销劳动仲裁调解书条件严格。若有证据证明调解非自愿,或协议内容
违法,当事人可申请撤销。小朱以公司欺诈、协议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符合可申请的情形。
2、小朱在收到调解书30日内提出申请,程序符合规定。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查,若小朱能提供充分证据,法院
符合条件会裁定撤销,撤销后原案件继续审理,双方可重新仲裁;若证据不充分,则难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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