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农民工在工地意外死亡后的
赔偿项目及标准:
1.丧葬
补助金: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2.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具体赔偿数额依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供养亲属情况而定。
一般先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
要及时
申请工伤认定以获赔偿。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名农民工,在工地工作时意外死亡。其
家属与工地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家属认为应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赔偿,而工地方面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试图少赔。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小许
月工资8000元,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万元,小许有配偶和年迈父母需要供养。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丧葬补助金应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5000×6=30000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配偶每月按职工本人工资40%计算为8000×40%=320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按30%计算为8000×30%=2400元。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40000×20=800000元。若工地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