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单位不知妇女怀孕而终止
劳动关系,通常此终止行为可能被判定无效。
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不得
解除劳动合同。
即便单位不知情,只要女职工能证明自己处于“三期”且
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的终止行为就可能
违法。
女职工可提供医院产检记录、诊断证明等
证据证明怀孕及所处孕期。
2.若确定单位终止行为无效:
女职工可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
若因终止行为给女职工造成
工资损失、福利待遇损失等,女职工有权要求单位
赔偿。
3.但具体情况要结合实际证据及劳动合同履行详情等综合判断。
比如,产检记录要清晰显示怀孕时间和阶段,劳动合同要明确双方
权利义务及履行情况等,以此来准确认定单位终止行为是否有效,以及女职工应得的赔偿等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为某单位职工,在孕期时单位不知其怀孕而终止了与她的劳动关系。小许得知后,与单位就该终止行为的有效性产生争议。小许认为自己处于孕期,单位终止合同违法,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
赔偿损失;单位则称不知情,认为终止行为合理。小许准备提供医院产检记录等证据来维权。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单位不知情,只要小许能提供医院产检记录、诊断证明等证据证明自己处于孕期且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的终止行为就可能被判定无效。
2、若确定单位终止行为无效,小许可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可就因终止行为造成的工资损失、福利待遇损失等要求单位赔偿。不过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劳动合同履行详情等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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