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鉴定四级的
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为本人
工资乘以21个月。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2.
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75%,由用人单位承担,直至职工
退休或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3.生活
护理费:
分三个等级支付。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支付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支付30%。
特别要注意,若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算;
高于300%,则按300%计算。
总之,工伤鉴定四级赔偿标准明确,能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遭遇工伤后,职工可依据此标准了解自身应得的
赔偿,维护自身利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不幸受伤,经鉴定为工伤四级。在赔偿问题上,小朱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
月工资为8000元,应以此为标准计算赔偿。但用人单位称小朱月缴费工资仅6000元,应按此计算。同时,对于生活护理费等级双方也存在分歧,小朱认为自己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单位却觉得达不到该标准。
案情分析: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方面,根据规定应按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若小朱月缴费工资6000元属实,应以此乘以21个月计算。若小朱月工资8000元,但缴费工资低,也应以缴费工资为基数。
2、伤残津贴应按月支付小朱本人工资的75%,由用人单位承担至其退休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生活护理费需经专业鉴定确定等级,若鉴定为部分不能自理,应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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