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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怀孕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时间:2025.04.03 标签: 劳动纠纷 社保纠纷 阅读:843人
律师解析:
1.依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孕期时,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
工资发放需依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执行。
要是劳动合同未约定工资标准,那就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发放;
集体合同也没约定的,参照本单位相同岗位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发放。
2.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综上所述,怀孕期间女职工的工资权益受法律保护。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义务,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比如,某女职工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5000元,孕期单位就不能降薪。
若她参加了生育保险,产假时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
没参加的话,单位就得按5000元标准支付产假工资,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

案情回顾:

小丽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5000元。小丽怀孕后,公司以其无法正常工作为由,将她的工资降至3000元。小丽生育后,公司以她未参加生育保险为由,拒绝按5000元标准支付产假工资。小丽与公司协商无果,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

1、依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孕期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工资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执行,该公司在小丽孕期降薪,此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2、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小丽产假前工资为5000元,公司拒绝按此标准支付产假工资,侵害了小丽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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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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