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伤纠纷精选解答 > 为包工头打工受伤由谁承担责任

为包工头打工受伤由谁承担责任

时间:2025.04.02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846人
律师解析:
为包工头打工受伤,责任承担主体依具体情形定。
通常有两种情况:
1.包工头有合法用工主体资格,雇佣劳动者受伤,按工伤处理。
工伤保险基金或包工头所在用人单位担责。
比如建筑公司包工头依法注册登记,有完备资质,其雇佣的工人在施工中受伤,就按工伤流程,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若公司未买工伤保险,公司承担赔偿
2.包工头无用工主体资格,劳动者受伤,以发包单位为被告担侵权责,不过发包单位能向有过错的包工头追偿。
像一些个人承包工程,包工头无资质,工人受伤,发包单位要先担责,之后可找包工头追讨
总之,确定责任承担要综合包工头用工资格等因素。
双方对责任有争议,可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受包工头小李雇佣,在建筑工地打工时不慎受伤。小李有合法用工主体资格,但所在建筑公司未为小朱购买工伤保险。而小胡将工程发包给无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小丽,小静在小丽手下干活受伤。此时,小朱与小李就赔偿责任归属产生争议,小静和小胡、小丽也对赔偿问题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情况,因小李有合法用工主体资格,虽按工伤处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但公司未买保险,所以小李所在的建筑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小静的情况,由于小丽无用工主体资格,小胡作为发包单位需先承担侵权责任,之后小胡若能证明小丽有过错,可向小丽进行追偿。双方若对责任承担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