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因
故意犯罪造成伤亡的不属于
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是故意犯罪;
二是醉酒或吸毒;
三是自残或自杀。
故意
犯罪行为指员工主观有明确
犯罪故意,且行为违反
刑法规定。
在此情形下,员工伤亡与工作无直接因果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比如,某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与同事发生冲突,蓄意持刀将同事刺伤,自己也在冲突中受伤。
这种情况下,该员工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
其犯罪行为导致的自身伤亡,与工作并无直接关联,不能认定为工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为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职工权益,故意犯罪行为不符合这一保障范畴。
案情回顾:小何是一家工厂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小何因与同事小李发生口角,故意持刀将小李砍伤,在冲突过程中小何自己也受了伤。小何认为自己是在工作场所受伤,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工厂方面认为小何是故意犯罪导致的伤亡,不应认定为工伤。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职工因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导致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小何故意
持刀伤人,主观上有明确犯罪故意且违反刑法,属于故意犯罪。
2、小何的伤亡是其故意犯罪行为导致,与工作无直接因果关系,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也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