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经济补偿规定
根据《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本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所规定的情形,续订
劳动合同时应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用人
单位不续签,要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
比如工作3年,就支付3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2.
劳动关系终止
工作满十年后不
续签,劳动关系会终止。
此时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相关
离职手续,像出具
离职证明等。
离职证明能证明劳动者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结束,方便其后续求职等。
3.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若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等,会面临
劳动监察部门的
处罚。
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比如
申请劳动仲裁等,以确保自己应得的补偿等权益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已工作3年,期间与公司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拒绝与小朱
续签劳动合同。小朱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而公司则觉得无需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劳动合同法》,小朱与公司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存在相关法定情形,公司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小朱工作3年,公司应支付3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2、因公司拒绝续签,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公司应为小朱办理离职手续并出具离职证明。若公司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将面临劳动监察部门处罚,小朱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