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鉴定有最晚期限规定。
通常是
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2年。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若有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3.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
工伤职工或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4.工伤认定完成后,需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日。
例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
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申请,小李及其亲属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
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正常60日内出结果,复杂情况则90日内出结果。
案情回顾:小李在工作期间意外受伤,单位却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李认为单位的不作为损害了自己的权益,其亲属遂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完成后,小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双方对鉴定结果的出具时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此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请,存在违规。
2、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小李亲属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一般60日内出结论,复杂情况可延长至90日,双方应按此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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