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合同未到期员工
辞职,通常要承担这些责任。
首先是
违约责任,要是合同里有提前离职违约责任规定,员工就得按约定承担,比如支付
违约金。
其次是培训费用补偿,若员工接受过单位专项培训且服务期没满就提前离职,可能要按约定补偿单位培训费用。
再者是工作交接责任,员工有义务妥善做好工作交接,像把工作资料、客户信息等交给单位指定人员,
保证工作能持续进行,不然可能给单位造成损失并担责
赔偿。
然后是
保密义务,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知悉的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仍要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可能构成
侵权。
要注意,具体责任承担得依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判断。
要是单位有过错致使员工离职,员工可能不用承担上述所有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
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后,小朱因个人原因打算辞职。公司认为小朱合同未到期辞职,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中有提前离职需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同时,小朱曾接受过公司的专业培训,公司要求其补偿培训费用。小朱则认为公司存在
拖欠工资等过错,自己不应承担这些责任。
案情分析:1、关于违约责任,若合同明确规定提前离职需承担违约责任,在无
证据证明公司过错达到法定程度时,小朱可能需承担。
2、对于培训补偿,若小朱接受培训且服务期未满,应按约定补偿单位费用。但如果能证明公司过错导致其离职,可减轻或免除责任。
3、小朱有工作交接责任和保密义务,若未妥善交接或泄露商业秘密,需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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