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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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死的严重情节认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因素。一般来说,如果犯罪手段极端残忍,比如使用特别危险的工具或者对被害人进行长时间的折磨,那么就属于严重情节。此外,如果伤害的部位是关键部位,比如心脏或者头部,那么也会被认为是严重情节。预谋性、在公共场所作案导致恶劣社会影响,及多次或多人伤害行为,这些因素也会加重犯罪的严重程度。总之,这些因素共同体现了犯罪分子的高度恶意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工死亡的赔偿责任,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即工作时间和地点因工作原因伤亡;工作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相关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致死;工作时突发疾病致死或送医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同时,还需要考虑是否符合工伤鉴定的法律规定和标准。

要判断工伤死亡索赔责任,需要满足以下情况: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责任判定比较复杂,要考虑很多因素:有没有守法、有没有酒驾超速等违规行为,车辆技术状况、道路安全状况也很关键。如果是多车事故,需要详细分析碰撞瞬间的位置、速度和方向。综合考虑所有资料,才能科学准确地判定责任。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都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