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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通知用人单位辞职有法律效力吗

时间:2025.03.2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阅读:916人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口头告知用人单位辞职没啥法律效力哦。
因为法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得提前三十天用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呢。
口头的话,后续要是有纠纷,很难拿出证据证明自己辞职的意愿和时间。
2.要是用人单位已经晓得劳动者想辞职,并且没提出反对意见,那在某种程度上或许会被当作默认啦。
不过呢,这种情况风险挺大,也不确定到底算不算数。
3.所以呀,为了避免惹上法律纠纷,劳动者最好还是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把自己辞职的意愿、时间等重要信息都写清楚,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公司工作,因个人发展想辞职。他口头告知公司领导自己打算离职,领导当时未明确表态。一个月后小朱离开公司,公司却以未按规定程序辞职为由,扣发小朱当月工资。小朱认为自己已告知领导,公司应允许离职并发放工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小朱仅口头告知,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有理由依据规定处理。
2、虽公司知晓小朱辞职意愿且未反对,但这种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不能视为默认其辞职。小朱为保障自身权益,应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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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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