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误工费计算天数依据:
通常由
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证明确定,若伤致残持续
误工,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一般以住院天数加医嘱休息天数来计。
如受害人住院30天,医嘱休息60天,误工费天数为90天。
2.收入不同的计算方式:
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收入算;
无固定收入的,依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
不能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
工资算。
案情回顾:小李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25天,医嘱休息45天。在
误工费赔偿问题上产生争议。小李有固定收入,主张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误工费,但对方认为小李提供的收入证明存在疑问。同时,对于误工天数,对方认为应扣除周末时间,双方各执一词,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关于误工天数,通常按照住院天数加医嘱休息天数计算,小李住院25天,医嘱休息45天,共计70天,不应扣除周末时间,这符合误工费计算天数的依据。
2.小李有固定收入,应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误工费,若其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收入证明,对方质疑缺乏依据,法院应支持小李按实际减少收入获赔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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