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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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原告需要提交申请书,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仲裁机构下达的裁决书原件,在申请撤销仲裁期间,要按照原裁结束的规定执行,法院未明确明确判决撤销仲裁的,原裁决书依然有效。

关于原告撤诉民事裁定书的相关规定是,在人民法院还没有宣判之前,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撤诉,原告经过传票传唤以后,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到庭的,人民法院一样可以缺席判决。

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后,原告既不能申请撤回起诉、一审法院对该案也不具有处置权。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条:“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