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4级
工伤60岁以后
赔偿相关说明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对于4级工伤且60岁以后的赔偿,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重要组成部分。
该
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
工资。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依据职工工伤前的工资标准来确定的,它是计算补助金的关键依据。
2.
伤残津贴:
职工需保留
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然后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
并且,若工资标准因企业效益、地区工资调整等因素有所变动,伤残津贴也会相应作出调整,以保障职工生活水平。
3.
退休后待遇:
办理退休手续后,伤残津贴会停发,职工开始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确保职工生活不受影响。
4.
医疗保险费缴纳: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
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总之,4级工伤60岁以后赔偿围绕上述方面,保障职工权益,具体金额依本人工资等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被鉴定为4级工伤,60岁后涉及赔偿问题。争议点在于小朱认为企业效益提升后伤残津贴应大幅提高,而用人单位认为只能小幅度调整。后小朱办理
退休手续,又觉得养老保险待遇低,要求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遭拒。
案情分析: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21个月本人工伤前工资标准发放,这是明确规定,不存在争议。
2、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75%,企业效益等因素变动时津贴应相应调整,用人单位不能无故限制调整幅度。
3、退休后,若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应补足差额,以保障小朱权益。
4、用人单位和小朱应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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