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南通工伤10级
伤残赔偿包含多个方面。
其一,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
工资,这是对
工伤职工的基本补偿。
其二,还有
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于保障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收入。
同时,可能有
护理费,以照顾受伤职工的生活起居。
另外,
医疗费也在
赔偿范围内,用于治疗工伤相关的费用。
若
解除劳动关系,还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过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
在计算赔偿时,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
缴费工资。
如果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就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若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案情回顾:小朱在南通工作时受伤,被鉴定为工伤10级伤残。在赔偿计算上出现争议,主要集中在本人工资的认定上,小朱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公司想按实际缴费工资计算赔偿,小朱认为应按规定标准算。
案情分析: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方面,应按规定,因小朱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需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计算7个月的补助金。
2、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医疗费等应按实际情况支付。若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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