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
因工死亡后,其
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相关补助,具体内容如下:
1.丧葬
补助金:该补助金是为了帮助职工近亲属处理丧葬事宜而设立的,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比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5000×6=30000元。
2.
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配偶每月可得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若为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0%。
同时,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之和不能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具体金额要依据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工资以及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计算确定。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中不幸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在申领工伤保险补助时,对补助金计算产生争议。尤其在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小许配偶小李认为应按小许工资40%足额领取,而小许父母小胡和小丽觉得应重新核算比例。
案情分析:1、丧葬补助金应按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只要明确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就能准确算出该补助金金额。
2、供养亲属抚恤金需根据职工本人工资按规定比例发放,同时要考虑各供养亲属情况及总额不能高于职工生前工资的限制,应按此规定重新核算具体金额。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确定相关数据后即可算出准确金额。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