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上班路上摔倒是否属于
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1.本人故意摔倒不算工伤:若摔倒由本人
故意行为导致,例如,为赶时间匆忙奔跑从而滑倒,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范畴。
因为此行为是个人
主观故意造成的,不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
2.特定事故摔倒可认定工伤:若是因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在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中受到伤害而摔倒,一般可认定为工伤。
比如正常步行上班时,被
机动车碰撞摔倒,且机动车方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及以下,这种情形就能认定为工伤。
3.认定有时间和材料要求:认定工伤要符合《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通常需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并提交事故情况说明、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总之,上班路上摔倒能否认定为工伤不能简单下结论,需根据实际情形判断。
案情回顾:小何在上班路上摔倒受伤,争议点在于此摔倒是否属于工伤。小何称自己是正常步行被机动车碰撞摔倒,机动车方担次要责任;但单位认为小何是为赶时间奔跑滑倒,是故意行为。小何在事故发生1年内
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相关材料。
案情分析:1、若小何确实是为赶时间奔跑滑倒,此为本人故意行为导致摔倒,按照规定不属于工伤范畴,因其是个人主观故意造成,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2、若小何是正常步行被机动车碰撞摔倒,且机动车方担次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这种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摔倒情形,一般可认定为工伤。
3、小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并提交材料,符合认定工伤在时间和材料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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