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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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情况下,受害者都能获得经济上的补偿金,然而具体情况仍需具体分析。需注意,若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便可依法申请工伤赔偿。

员工如果因工负伤,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用、修养期间的食宿补贴、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辅助器械费用和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伤残员工还能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以及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如果需要特别护理,还需要承担护理费用,全面覆盖治疗、康复及生活的各个方面。

我国法律将临时工与雇主的关系定性为劳务关系,而非雇佣。在无明显过错的伤害事故中,遵循公平原则,雇主仅需在其利益范围内提供合理补偿,非工伤范畴。如临时工执行任务时受伤,雇主需依据《最高法人身损害解释》承担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等各项费用,以及可能的残疾赔偿和康复费用。雇主需负担临时工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用、误工经济损失及必要生活花销。

工伤指员工在工作或履行职责时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损伤,包括日常工作职责、临时任务、积极利益的工作及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中的伤害。工伤赔偿可与侵权赔偿并存,但医疗费用不重复支付。

当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企业应负责赔偿其经济损失。尽管临时工与用工单位间通常被视为劳务关系而非雇佣关系,但在事故双方均无过失的情况下,应遵循公正原则。企业应在其受益范围内,对临时工的经济损失给予合理补偿,以彰显其社会责任和道义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