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工伤认定期间的
医疗费用垫付问题,有如下相关说明:
一、垫付主体
在工伤认定下来之前,通常由用人单位来垫付医疗费用。
这是为了保障职工能及时得到救治。
二、
申请工伤认定的规定
1.用人单位申请
《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
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遇特殊情况,比如事故情况复杂、涉及多方调查等,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2.特殊情况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
工伤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用人单位有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用人单位小李公司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下来前,小朱急需医疗费用救治,要求小李公司垫付,小李公司以工伤认定未完成、责任不明为由拒绝垫付,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在工伤认定下来之前,通常应由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用,以保障职工能及时得到救治。小李公司拒绝垫付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小李公司未按规定申请,却以此为由拒绝垫付费用是不合理的,其有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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