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医疗费报销是有时效规定的,具体说明如下:
1.单位申请时效:一般而言,职工所在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若遇特殊情况,像事故情况复杂、涉及多方
责任认定等,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后,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2.特殊申请时效: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报销办理时效:工伤认定完成后,
医疗费报销等相关事宜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不过,具体时效各地规定或许会有所不同,职工应留意当地相关政策。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未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称事故责任复杂需厘清。小朱伤愈后欲报销工伤医疗费,却被告知单位申请超期,且自己也未在1年内
申请工伤认定,
社保部门暂不受理报销事宜,小朱对此表示不满。
案情分析:1、单位申请时效方面,一般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小朱单位未按规定申请且无合理获批延长事由,存在过错。
2、特殊申请时效上,小朱本人或近亲属、工会组织本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但未申请,导致目前报销受阻。
3、报销办理时效,需在工伤认定完成后按规定办理,小朱因前期认定环节出问题,无法正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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