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伤残出院后是否有护工费和营养费,这得依据具体的情形来定。
先说护工费方面:倘若伤残使得
受害人生活无法自理,并且经由
医疗机构开具相关证明,表明需要进行护理,那么这种情况下的
护理费用就可以由责任方来承担。
通常,是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以及护理的人数和护理的期限等诸多因素来进行计算的。
再来看营养费这一块:一般来说,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来确定的。
要是伤残确实对受害人的营养摄入或者身体恢复产生了影响,并且医疗机构也建议需要补充营养,那么责任方就应当支付相应的营养费。
不过,营养费的具体数额通常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实际情况,像伤残的严重程度、受害人原本的身体状况、恢复所需的时间等等。
总之,要明确是否有护工费和营养费,必须结合伤残的具体情况、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等因素进行判断。
如果在这方面存在争议,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因交通事故伤残出院后,向责任方小李索要护工费和营养费遭拒。小朱生活无法自理但无医疗机构护理证明,且伤残对营养摄入影响说法存争议,双方就伤残出院后是否该支付护工费、营养费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关于护工费,按照规定,需伤残导致生活无法自理且有医疗机构证明需要护理,责任方才承担费用。小朱无相关证明,小李拒绝支付有一定依据。
2、对于营养费,需根据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小朱伤残对营养摄入影响存争议且无明确意见,小李据此拒绝支付也有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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