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
上下班的途中,要是遭遇了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事故、客运轮渡的事故以及火车事故而受到伤害的,就应当被认定为
工伤。
假如
劳动者在上班的途中遭遇了车祸,要想被认定为工伤,必须满足以下这些条件。
其一,必须是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范围内,并且是在合理的上下班路线上;其二,所遭受的必须是交通事故;其三,该起交通事故中,劳动者本人不是主要责任方。
倘若符合上述这些条件,劳动者就应该立刻向用人单位进行报告。
接着,由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申请,那么劳动者本人或者其
近亲属,就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样一来,就能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让他们在遭遇
工伤事故时能够顺利获得相应的
赔偿和待遇。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争议点在于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小朱称自己是在合理时间和路线上,且非自身主要责任,但单位认为小朱路线不合理,不同意按工伤处理,小朱遂自行
申请工伤认定。
案情分析:1、判断小朱是否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路线上至关重要。若符合这一条件,且事故属于交通事故,本人非主要责任方,依据规定应认定为工伤。
2、单位若不主动申请工伤认定,小朱有权在规定的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获得相应赔偿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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