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山东省,
误工费的确定通常是依据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以及收入状况。
要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那误工费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算。
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要是受害人没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那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来计算。
比如说,有个受害人在山东省的某家企业里工作,每个
月工资是5000元,因为受伤所以误工了3个月,那他的误工费就是5000除以30再乘以90,算下来是15000元(这里是每个月按30天来计算的)。
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那就参照山东省相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假设这个平均工资是每个月4000元,然后他误工了2个月,这样的话误工费就是4000乘以2,等于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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