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人计算
误工费时,通常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为参照标准。
这就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相关
证据,像纳税证明,单位出具的证明之类的。
要是没法提供这样的证据,那就依然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比如说,在某个地方,某一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是每月5000元,要是有个伤者因为事故误工了3个月,那他的误工费就是5000乘以3,等于15000元。
这里要特别注意,误工时间得依据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
要是因为受伤导致残疾并且还在持续误工的话,那么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日前的那一天。
总之,在计算交通事故中无固定收入者的误工费时,要严格按照这些规定和标准来进行,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案情回顾:
小朱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小朱没有固定收入。小朱与小李就
误工费赔偿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虽无固定收入,但误工3个月,应按每月8000元计算,他称自己从事行业平均工资就是这么多,只是无法提供纳税证明、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据。小李则认为只能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每月5000元计算。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无固定收入者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小朱无法提供,所以他主张按每月8000元计算无依据。
2、小李主张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每月5000元计算是符合规定的,小朱误工3个月,误工费应为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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