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现有立
法规定,由于个人之间打架所引发的轻微
人身损害案件,通常并不符合认定为
职业病或者
工伤事故的条件。
通常情况下,我们界定的
工伤范围应当包括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以及由于工作因素引起的
意外伤害。
然而,
打架斗殴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属于违反社会
公共秩序的
违规行为,不仅无法纳入正常的行业作业范畴,且严重影响了
劳动者的权益和职业安全。
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保安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为了阻止
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与未知情的第三方产生冲突并由此造成的身体损伤,其性质就呈现出了不同于普通打架斗殴的特点,在此种情况,有可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这类事件认定为工伤事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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