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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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单方面辞退孕期员工,这是违法的,属于非法解雇。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赔偿。赔偿金额通常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连续服务期按比例支付。服务6个月以上但不足1年的,按实际服务时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支付,最长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指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辞退孕妇的最新赔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里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一般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近几年社会生性别歧视较为严重,对于许多人企业来说女性的社会角色定义了自己的使用成本会较高,对于新入职的女性员工来说,如果自己怀孕了,那么有关的企业就不能因为这个原因而辞退企业所属的员工,因为国家的有关法律对于此类问题有着严格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