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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员工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时间:2024.09.21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197人
律师解析:
若在试用期内证明员工并未达到公司的录用标准;
或员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又或是员工因严重渎职、营私舞弊行为,给公司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
以及当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对其所在单位的工作任务产生了严重干扰,且经过公司提出后仍未能及时纠正;
甚至是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公司均有权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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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 更多>>
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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